2025-03-28
原发表于《政法论坛》2017年第4期激色猫小叮当 摘抄:跟着大数据的出现以及数据经济的兴起,数据日益成为举足轻重的新式资产,与此作陪的是连接个东谈主信息和数据资产的利益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复杂。数据经济过火数据资产 化趋势,推动了数据财产化的发展,一种新式财产权形态呼之欲出,但相关表面存在进一步完 善必要。传统法律架构无法顺应现时数据经济利益关系合理调理的需求。在现时数据经济的 环境下,面向个东谈主信息和数据利益关系的法律建构,应与数据经济的结构骨子、特别是其双向 动态特质细巧结合,采选一种愈加复...